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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生态司法的铿锵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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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法院践行“两山”理念纪事
昭平县美景
昭平县被誉为“遗落在珠江上游的香格里拉”,是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这里山清水秀、绿意流淌,森林覆盖率达87.6%,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位居全国前列、广西第二。
生态资源得天独厚,是昭平县走深走实绿色发展道路的一大优势,但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也格外艰巨。
“初夏时节,日丽风清,万物峥嵘。俯瞰昭平大地,一幅群山叠翠、碧波荡漾的生态画卷尽收眼底……”近年来,昭平县人民法院在“两山”理念指引下,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绿水青山更美,金山银山更实。
重拳出击+三审合一
筑牢绿色保护屏障
此前,昭平县法院判决的一起非法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闽楠树案件引发了群众的高度关注。两名被告人因非法采伐一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并制作成木板售卖获利5000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至3年不等的刑期,并分别被处以罚金1万元。
庭审现场
严厉的刑罚,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形成了有力的震慑。该案的主审法官黎婧说:“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只有最严密的法网,才能给绿水青山一个可靠的法律保障。”
诚如斯言,昭平县法院在打击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实践中,充分运用财产刑罚、没收非法所得等方式,让违法犯罪者得不偿失,提升审判的威慑力。
“重拳出击”还需搭配相应的审判机制。2016年,昭平县法院成立生态资源案件合议庭,确立了“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即将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统一交由合议庭审理。这种专门化审判的模式,不仅有利于整合审判资源、统一裁判尺度,还有助于审判人员积累办案经验,提升司法水平,从而更快、更好地解决环境资源纠纷。
被告人当庭悔罪
据统计,2016年至今,生态资源案件合议庭共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154件207人,其中盗伐、滥伐林木案133件,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9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7件,非法采矿案5件。
一次次庭审、一份份判决,记录着昭平县法院为蓝天、绿水、净土而战的决心和魄力。
生态修复+联动执法
凝聚绿色发展合力
2021年正值仲秋,原本宁静的桂江河畔却人头攒动,在社会各界人士的见证下,1.2万尾鱼苗缓缓游进桂江。
这是昭平县人民法院联合昭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桂江渔业生态资源修复现场放流仪式,购买鱼苗的资金来源是被告人杨某缴纳的25587.44元渔业资源修复费。
增殖放流现场
原来,杨某在禁渔期间,驾驶木船到桂江河道内,使用电动机等电鱼设备捕鱼。在返回的路上,被昭平县公安局联合昭平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查处,后被昭平县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承担桂江渔业修复费用。
此案是昭平县法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生动写照。在依法审理环资案件的同时,该院立足不同生态环境要素的修复需求,探索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形式多样的生态修复方式,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相统一。
与此同时,该院还积极联合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生态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全程跟踪督促被告人全面充分地履行判决确定的生态修复义务,力保环境修复有实效。
“刑罚只是手段,保护生态环境、还原绿水青山才是最终目的。”昭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欧秉学说。近3年,昭平县法院判令以增殖放流形式放流鱼苗、虾苗等53849尾,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
巡回审理+宣传引导
播撒绿色法治种子
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近年来,昭平县法院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实现司法便民服务“零距离”,在各乡镇街道建立“法官服务站点”,打造百姓“家门口的小法庭”。
近日,富罗镇石齿村村委会就聚集了不少当地村民。他们看着法官忙碌地布置着法庭,心中却有着不小的疑惑:“为何砍伐自己租的林地里的树还会惹上官司?”正当村民们窃窃私语时,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被告人徐某被法警带上法庭。
开展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并当庭宣判。
原来,徐某租用村里11户村民的林地种果,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携带油锯及柴刀砍伐其租用林地的林木。经有关部门鉴定,徐某砍伐林木总面积为18.74亩,砍伐林木的总蓄积量为27.2立方米,总出材量为16.42立方米。
昭平县法院根据破坏生态的范围程度,以及生态环境恢复的难易程度等,判决徐某单处罚金4000元,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款1400元。判决结果一出来,在村民间引起了极大震动。有人说:“这教训很深刻,以后大家可不能随意砍树啊!”
“一场生动的庭审胜过一堂空洞的法治宣讲课。”欧秉学认为,只有让绿色发展理念在老百姓的心中生根发芽,才能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
为此,昭平县法院在做好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对群众进行宣传引导。如在每年“4·22”世界地球保护日、“6·5”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干警深入企业、学校、社区举办讲座、发放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巡回法庭等。通过多措并举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宣传,多角度讲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故事”,使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千帆竞渡,勇进者胜。昭平县法院院长欧秉学表示,生态保护,久久为功。昭平县法院将锚定服务保障绿色发展、法治促进生态文明的目标任务,持续提供全面、有力的司法保障,深入开展“两山”司法实践,用理想、信念、智慧、责任,书写和诠释司法公正,为“绿色”昭平奏响生态司法的铿锵乐章。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昭平县法院
作者:莫世武叶绿英